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09 00:19:00
据中国证监会官网8月8日消息,证监会严肃查处贵州辖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高鸿”或“高鸿股份”)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近日,证监会对*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1长期“空转”“走单”
8月8日,*ST高鸿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告知书》,经查明,高鸿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1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上述虚假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0.63亿元、56.34亿元、24.80亿元、18.05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93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0.60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305.11万元、2190.52万元、1234.19万元、894.46万元。
高鸿股份通过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8年和2020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8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308.19万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0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77.69万元、308.19万元。2022年和2023年,高鸿股份及其子公司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3.94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7.32亿元、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70.74万元、788.21万元。
根据《告知书》,高鸿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2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同步严惩
行政罚款金额高,是处罚力度大的重要体现。上市公司造假被罚,金额通常为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ST高鸿却足足被罚1.6亿元。其中,1.35亿元由上市公司承担;9位涉事董监高合计被罚2675万元。
根据《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高鸿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从被罚个人来看,处罚力度最大的是董事长、时任总经理付景林,其被给予经济罚+资格罚“双罚”——罚款750万元的同时,市场禁入10年。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在重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同步严惩。这是今年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的行政处罚第二例。
《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对江庆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这仅比付景林少了50万元。并且,江庆被处市场禁入10年,禁入时间与付景林相同。《告知书》称,江庆作为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与高鸿股份构成共同违法,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资料显示,*ST高鸿于1998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包括企业信息化、电信增值和IT销售。
来源 :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杨毅
编辑:杨致远
邮箱:fn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