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8 14:13:00
据天眼查,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某、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王某与刘晓庆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此前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刘晓庆被王某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王先生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5月15日,演员刘晓庆发布声明称:“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
此后,王某发文称刘晓庆涉偷漏税不止330万,后续要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
此后,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但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于“多次违法”。
公开资料显示,刘晓庆,1950年10月30日出生,中国内地女演员。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
来源:九派新闻、潇湘晨报、天眼查、大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