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7:18:00
清明节将至,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防止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日前,西宁市纪委监委就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春游、娱乐、宴请等;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