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9 09:54:00
7月8日,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7月8日,经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盗窃罪判处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而王某犯敲诈勒索罪之所以被追诉,源于他自己说的一句话。
2024年6月,王某、班某经踩点发现一处房屋无人居住,两人经过伪装后翻窗而入,在屋内发现大量白酒。此后,两人多次到该房屋实施盗窃,并将盗窃来的300余瓶酒藏匿于家中。房屋主人张某发现家中被盗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虽迅速展开侦查,但始终未锁定犯罪嫌疑人。
2024年11月,欲壑难填的王某写了一封恐吓信,将信件、盗窃时拍摄的白酒照片一同放在张某家门口,信里称“向你借点钱解燃眉之急,将两百万现金放到指定地点,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将白酒的照片发到不该发的地方去”。张某将该信件及时送至公安机关。经分析研判,公安机关迅速抓获王某、班某。
两人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两人系亲戚关系,王某曾因盗窃被判处刑罚,班某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二人因缺钱相约盗窃,但没想到盗窃的白酒数量虽多,但大部分是不知名酒类,有的还是假酒。
经鉴定,二人盗窃的白酒共价值2.6万余元。今年3月,公安机关以王某、班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平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要是不写那封信,公安机关也抓不到我。”在提讯王某时,王某的一句感慨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详细讯问下,王某交代了其写信敲诈张某的详细经过。
“王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请围绕以下重点进一步补充侦查:详细讯问王某写信送信的情况、内容、目的等,调取被害人笔录核实是否收到信件,如有请提取该信件原件,并组织王某辨认。”检察官列出了详细的补侦提纲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再次对王某进行讯问。王某交代说,因为欠有外债、盗窃的白酒没有卖出去,再加上追讨欠款的人又比较多,他就想到写信恐吓要钱的办法,并表示恐吓信是他一个人写的,投放也是他一个人去的,班某并不知情。
经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后,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他人实施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另外从王某写的恐吓信看,名为“借款”,但并没有署名,也没有还款意愿,张某一旦借出,该笔钱就难以要回,而且王某威胁把张某家藏有大量白酒的照片发到不该发的地方,意图迫使对方满足其索要财物的目的,是典型的恐吓行为,只因张某报警未能得逞,其这一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年5月,平坝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班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